工作居住證辦理要求(聘用單位變更)——昌平區
2022-08-05
一、業務辦理條件:
持證人有基礎信息和業務信息變更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30 日內提交工作居住證信息變更申請
二、證件申報材料:
所有上傳附件中的電子材料需印章清晰、內容完整(含封面、編號頁)、不得有遮擋;內容陸續在、方向正確;格式為PDF掃描件
一、個人誠信聲明(附件 3);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二、變更項:
1.申請隨往子女(18 周歲以下)變更:
(1)婚姻憑證、子女戶口本PG电子PG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的彩色掃描件
(2)隨往子女系未婚生育的,給予子女戶口本PG电子PG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的彩色掃描件以及其他可證明其與申請人有直系血緣關系的相關材料
2. 申請居住地址變更:
本人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證》。未取 得居住證的給予以下任意項:
(1)自有房產:給予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配偶房產還需給予其身份證、婚姻憑證)
(2)借住親、友房產:給予房產證、房主身份證、親友雙方簽 署房屋借住聲明;(模板見附件 4)
(3)租賃房產:給予《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 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復印件,以及尚有 3 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4)租賃公房:給予房產證和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說明
(5)公租房:給予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與申請人簽訂的租賃合同
3. 申請其他信息變更
(1)婚姻狀況:婚姻憑證;
(2)政治面貌:給予政治關系所在地出具的相關憑證
(3)戶口所在地:戶口本PG电子PG及本人頁
(4) 學歷學位:給予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 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或憑證
(5)專業技術職務:給予職稱證書以及與職稱考、評、驗相關的憑證材料
三、注意事項
申請人登陸“北京人才工作網(http://www.bjrcgz.gov.cn/)”點擊在線辦事欄目的人才業務辦理平臺個人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善個人信息、系統填報、資料上傳和申請提交(填寫參考http://www.bk179.cn/gjjzq.html?id=844)。其中,辦理隨往人員變更的請提交“證件業務信息變更”申請;辦理基礎信息變更(居住地址、戶籍地址、學歷學位信息等)的請提交“證件基礎信息變更”申請
四、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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